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在外地有项目施工,为了节约成本,在外租房供员工生活住宿,请问该租房增值专用发票能否抵扣?我理解:专用发票能抵扣,主要是该费用用于公司员工在外施工项目支出,非员工福利,另外:如果不租房,要住宿酒店,作为出差住宿费用,同样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外租房供员工生活住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企业租房用于员工宿舍属于集体福利性质,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具体来说,企业租房用于员工宿舍,属于集体福利性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企业在外租房供员工生活住宿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