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收到的财政补贴32209元,补贴原因是:2025年一季度产值较去年同期增量达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产值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数的规上制造业企业。请问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的规定,如何判断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请老师明确回复,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补贴性质与增值税缴纳的关系
与收入直接挂钩的补贴:如果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这类补贴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政府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给予的一定比例的补贴,这类补贴实质上增加了企业的销售收入,因此需要缴纳增值税
不直接挂钩的补贴: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例如,政府为鼓励特定行业或地区发展而提供的普遍性补贴(如科研经费补贴、稳岗补贴等),这些补贴并不与企业的销售收入或数量直接相关,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您公司收到财政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