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员工现在出差在网约平台上约车,一般上了系统的平台是可以有发票,但是哈啰出行以及顺风车是仅有行程单,这种情况没有发票只有行程单在企业做账过程中是否符合税法,还是需要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呢?为盼,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出差在网约平台上约车没有发票只有行程单在企业做账过程中不符合税法要求。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需要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凭证。滴滴顺风车由于属于民事互助行为,平台不承担对乘客的开票业务,因此仅凭行程单是无法在税前扣除的
网约车平台发票问题
网约车平台如滴滴提供的行程单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必须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收款凭证需载明相关信息
解决方案
1、要求平台开具发票:尝试联系网约车平台开具发票,确保报销时有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
2、使用其他合法凭证:如果无法获得发票,可以要求平台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并确保凭证上载明相关信息。
3、内部管理:公司内部应建立严格的报销制度,确保所有支出都有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避免因凭证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财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