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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土地租赁
2025-06-13 16:40:05
提出如下问题:
国有企业因改制将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国有划拨地进行划转,2016年5月30日完成权属主体变更,那么变更后发生土地出租取得收入是否适用简易计税,请列出相关的税务政策与规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个人理解您公司2016年5月30日完成权属变更,属于营改增后取得的所有权,因此,不能适用简易计税。只能是营改增取得,出租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您也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如果税务机关认为属于营改增前取得所有权,那么您公司就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否则只能一般计税。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取得所有权的认定时间。文件是财税【2016】36号文。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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