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进项加计5%抵扣,我公司现在造厂房,在建工程所用的混凝土、钢筋等进项也能加计5%抵扣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虽然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直接享受进项税5%的加计抵减,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具体而言,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这一政策间接地降低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负担,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支持。
在造厂房,在建工程所用的混凝土、钢筋等进项不能加计5%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