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从事家庭装修服务,与客户签订家庭装修服务合同,客户预交了装修首付款,截止目前已超5年,一直未开工,也未申请解除装修服务合同,退回预交的装修首付款。(常规客户签订合同交款,1年内会完成装修服务)
1. 请问针对这种情况,我公司想把预收客户的装修款转收入,可以吗?
2.若可以转收入,请问是转“营业外收入”还是跟正常进行装修施工服务的客户转“装修工程收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建议先与客户沟通一下如果客户还需要装修可以双方再签一份协议,约定一下施工时间,预收款项可以先不进行处理。2、如果客户无法联系上,可以将情况和公司领导汇报一下,按公司领导批示进行处理比较合理。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