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吸收合并财税处理

2025-06-22 09:34:12
提出如下问题:
甲公司持A公司100%股份,甲公司同时持乙公司100%股权,B公司(甲公司持40%股权,乙公司持60%),B公司持C公司100%,A公司同时吸收合并B和C公司,其中C公司原股权成本为100万元,净资产为60万元,请问本次吸收合并是否涉及至增值税?是否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特殊税务事项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不涉及到增值税。2、个人理解可以,建设贵公司与当地税务机关再进行一下确认。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