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拟作一促销活动,客户交诚意定金时可抽3000元--4000元不等的现金,抽取后可当场拿走。
若客户后期未找公司签合同---公司扣除原抽取的3000元现金后,退回客户原交的诚意金。
若客户后期找公司签合同---原收取的3000元现作为优惠折扣处理
请问:
1.在客户交诚意金时,公司支付的客户抽到的3000元现金如何帐务处理,会计分录是什么?
2.客户抽到的这3000元不管后期是否找公司签合同,是否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个人理解贵公司取得客户的诚意金可以做为预收帐款处理,支付客户的抽到的3000元现金可以做冲减部分预收帐款。2、个取得的这部分现金,实际都是从客户预先交纳的诚意金中扣除的,不属于个人所得,不需要交纳个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