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我是山东一家企业,因第一次办理申报出口退税,对申报业务不太熟练,导致在申报时出现错误,退税金额减少。具体情况如下:我公司5月纳税征期时第一申报出口退税50万元,税务需要核查,6月核查通过后,没有给退税,6月征期时我申报第二次出口退税30万元,在此次申报时,将增值税申报中的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写上了5月申报退税额50万(这栏应填写0,因为50万没有退下来,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导致6月的增值税期末留底税额仅剩下28万,7月份税务局给退税28万,5月份申报的50万退税变成了免抵税额,退不了税了。请问这种因申报表表填写错误导致的少退税,我该如何申请更正申报,把少退的税给退回来?我当地的税务局人员说无法更改申报,少退的税退不回来了。请老师指导该怎么办,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的这个问题建议您咨询12366,个人认为更正申报就可以,建议您逐级咨询。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