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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补交问题

2025-09-09 16:42:31
提出如下问题:
我是个体卫生室,非盈利的,卫生局发的营业执照,法人是我,我现在能以卫生室名义补缴25年前的社保吗?需要什么资料?现卫生室已注销,还能补吗?对我有什么影响吗?有其他费用吗?什么比例?缴社保以什么名义补缴?相关文件规定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的这个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只负责征收,具体缴纳的相关问题还是社保部门负责。各地方政策差异大,无法给您准确回复。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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