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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分公司代总公司实际用工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发放工资涉税问题

2025-09-10 21:21:58
提出如下问题:
异地分公司代总公司实际用工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发放工资,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吗?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吗?什么情况必须开票?如果要开票是开专票还是普票?如果不开票,相关人员的支出,总公司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分公司代总公司支付的员工工资,五险一金,不属于增值税范畴。总公司如果实际支付了这笔费用,可以按人工成本税前扣除,如果总公司没有实际支付,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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