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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缴纳

2025-09-15 17:29:1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是从事家庭装饰装修服务,现制定营销优惠活动方案,客户进行装饰装修合同签定,赠送客户冰箱,洗衣机;假定装修15万,送价值2万的冰电洗,

我理解税务:冰箱,洗衣机等外购商品是在我公司签装修服务合同才送给客户,即附条件的有偿赠送。

请问:1.赠送的冰电洗,会计核算是按营销费用成本核算; 2.税务:按9%缴销项税即按15万*9%缴销项税,送价值2万的冰电洗不再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是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按销售成本核算。
2.按15万计算缴纳增值税。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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