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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合作业务,利润分成开票问题
2025-10-24 08:15:22
提出如下问题:
充电桩业务,我司与A公司合作建立充电站,A公司出地,我司出充电桩,主要是我司经营管理,A公司按比例分利润,我司支付给A公司利润分成,A公司需要开发票给我司吗?除了发票,还需要什么资料可税前扣除?如果不开票,我司依据什么税前扣除这笔款?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按土地租赁使用费开票,实际是提供了土地使用权。根据协议和发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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