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家庭个人有两套住房,免税面积是合计一块计算还是首套房单独计算免税,另一套房产征收全额房产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目前我国仅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两地针对家庭两套住房的免税面积均不是按首套房单独计算免税,而是有各自的合并核算规则,具体如下:
上海:2025 年新政明确首套房无条件全额免税。若为家庭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会将这套房与家庭存量住房面积合并计算,按 “人均 60 平方米” 核定免税面积。比如三口之家已有一套 100 平方米住房,再购一套 110 平方米的二套房,家庭总住房面积 210 平方米,人均 70 平方米,仅需对超出人均标准的 30 平方米对应的面积缴税。
重庆:其政策以应税住房类型区分核算方式。若是两套普通住宅,2025 年起无论本地还是市外人员购买均免征房产税;若包含独栋商品住宅或高档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合并核算后,仅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 180 平方米免税面积。比如家庭有多套应税住房,按购房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剩余的应税住房若有超出面积则需计税。例如家庭先购一套 200 平方米的高档住房,可扣除 180 平方米免税面积,仅对 20 平方米计税,后续再购的应税住房则无额外免税面积,需按全额面积计税(若为普通住宅除外)。
除上述两个试点城市外,全国其他地区暂未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普遍征收,也就暂无对应的免税面积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