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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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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老项目
2025-12-08 07:58:34
提出如下问题:
建筑企业 “老项目” ,请问老项目如何预缴税款,举例说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例子,取得价款100万,分包50万,外地预缴(100-50)/1.03*0.03即为应预缴的税款。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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