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我公司是山西省的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23-2025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按国家政策规定,3年后需重新认定,公司管理决定不再重新申请,请问下2023-2025年留存备查资料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与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需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吗?之前是每次重新认定时做,比如2023年认定时,对2020-2022年3年出具报告。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2023-2025年留存备查资料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与研发费用占收入比 通常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依据和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该办法明确规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需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虽然您公司决定不再重新申请认定,但留存备查资料的要求并未因是否重新认定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