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购买新车或者车辆保险时候车船税现在单独开票吗?是普票还是专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购买新车或车辆保险时,车船税不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是由保险机构代收后在保费发票备注栏注明相关税款信息;保费发票可开专票或普票,具体依投保方身份与需求而定。以下是政策依据与实操要点:
核心政策与实操规则
1、代收代缴与发票备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51 号)
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时,需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注明: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发票可作为车船税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依据《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保险机构应在交强险保单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2、单独完税凭证获取
若需正式完税凭证,可凭交强险保单、保费发票等资料,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换开《税收完税证明》(电子或纸质,法律效力一致)。
3、新车购置与自行申报场景
新车首次缴纳车船税多随交强险由保险机构代收,发票规则同上。
纳税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税务机关开具含车辆信息的完税凭证,无单独增值税发票。
专票 / 普票适用规则
一般纳税人专票(可抵扣保费进项)或普票备注栏仍需注明车船税信息
小规模纳税人 / 个人普票车船税信息同备注栏标注
车船税为财产税,不属增值税应税范围,无单独增值税发票,以备注栏信息 + 保单 / 完税凭证作为入账与税前扣除依据。
若需用于进项抵扣,投保时应向保险机构明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备注栏信息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