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现我司A拟与合作伙伴公司B及终端客户开展一项三方业务合作,现就其中涉及的税务处理问题进行咨询。具体业务模式如下:
合作模式: 终端客户与合作伙伴公司B存在既有业务往来。现合作伙伴公司B委托我司A,为终端客户下单后提供提供售后服务。
业务流程: 具体业务流为“公司B提供货物给终端客户,而我司A向公司B提供发货后的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请款报账、催款、疑难款项处理等一系列服务。
计费方式: 我司计划按照终端客户的订单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公司B收取服务费。
基于以上业务背景,我们有以下两点疑问:
1.发票开具问题: 针对我司提供的上述服务(报账、催款、疑难处理等),从业务实质出发,选择哪种类型的服务费名目(即发票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最为合规、合适?例如,是属于“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还是其他类别?
2.收费标准问题: 我司计划按订单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在现有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下,对于此类服务费的收取比例,是否存在明确的法定上限或行业指导红线?(注:此处的比例指我司向公司B收取的纯服务费,不涉及甲方的贷款利息等资金成本。)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经纪代理服务比较适合。
2、现有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下,对于此类服务费的收取比例,没有明确的法定上限或行业指导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