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我公司是出口企业,贸易方式是exw, 工厂到港口的运费、报关代理费都 是由客户承担,但是国内运输公司及代理公司不跟国外客户签定合同,由我司代收代付,那这种情况我司报关时申报的金额是不含运费及代理费的金额,客户会分别付1笔货款和1笔运费代理 费给我司,有什么风险 吗?我司出口产品不退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虽然贵司不涉及出口退税,避开了最复杂的单证备案与税务核查风险,但按照您描述的这种操作模式(EXW条款、运费由客户承担、贵司代收代付、报关金额不含运费),在实际报关和财务处理上依然存在以下几个核心风险:
1. 海关报关单“杂费”栏漏报的合规风险
根据海关总署对货物申报系统的最新要求,出口成交方式为EXW时,报关单上的运费和保费栏目会被系统置灰。海关明确要求,必须将“境内工厂至中国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如实填入报关单的“杂费”栏。
风险点:如果贵司在报关时仅在总价栏填写不含运费的货款,而将“杂费”栏留空,属于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出口计税价格。这可能会导致货物通关受阻,甚至被海关认定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罚款。
2. 财务账务处理与资金流不匹配的风险
客户会分别支付一笔货款和一笔运费/代理费给贵司,这意味着贵司的公账上会有两笔资金流入。
风险点:如果报关单上只体现了货款金额,而公司账户却多出了一笔“代收代付”的运费收入,会导致财务账面收入、银行流水与海关报关数据不一致。在税务或银行的外汇核查中,这笔不明来源的“运费收入”容易被误判为隐瞒收入或虚增收入,引发不必要的税务稽查或解释成本。
3. 贸易术语与实际业务实质不符的风险
EXW(工厂交货)的本质是买方承担自卖方工厂起运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风险点:贵司作为卖方,实际上介入了国内运输和报关代理的安排,并进行了费用的代收代付。这种操作在业务实质上已经偏离了纯粹的EXW条款,更接近于FCA(货交承运人)或FOB(船上交货)。如果合同签的是EXW,但实际业务流和资金流却包含了国内段运费,会导致合同、发票、报关单、资金流“四流不一致”,增加整体的合规隐患。
💡 应对建议:
1、规范报关申报:建议与贵司的报关行或货代确认,在EXW成交方式下,将客户承担的国内运费及代理费准确填入报关单的“杂费”栏,确保海关统计数据(即FOB价格 = EXW价 + 杂费)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2、理清财务核算:在财务做账时,明确这笔代收代付的运费性质,保留好与运输公司、代理公司的付款凭证以及客户的付款水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资金流核查。
3、考虑调整贸易条款:如果贵司长期需要代收代付国内段运费,建议与客户协商,将贸易条款直接改为FOB。这样贵司在报价时直接包含国内运费,报关时按FOB申报(杂费栏留空),资金流和业务流将更加顺畅,也能从根本上规避EXW条款下的各类申报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