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年度汇算清缴

2026-05-18 15:34:0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建筑总公司企业,资产总额没有超过5000万,其他条件也符合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目前外地分公司成立后单独在当地纳税申报独立核算,请问如果总公司我合并报表后资产就超过5000万不在享受小微优惠政策,请问总公司和分公司单独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去享受小微优惠政策可以吗,有什么风险,以后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不可以。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为主体,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应纳税所得额必须与总公司合并,由‌总公司统一汇算清缴‌‌‌。请参考文件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也就是总公司要合并后再进行汇算清缴。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