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三板上市后个人股东分红享受和主板一样的个税优惠么?文件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是的,个人股东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享受与主板上市公司完全一致的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目前有效的政策依据是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
该政策执行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
1. 核心政策待遇(与主板一致)
对于个人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即“三板”公司)的股票,其分红纳税标准严格参照主板执行,具体如下:
持股期限超过1年:股息红利所得 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 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含1个月):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
2. 关键执行细节
持股期限计算: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从投资者取得该股票之日起计算至转让该股票前一日止。
扣缴时点:挂牌公司在派发股息红利时,通常不对个人股东(持股1年以内)进行扣缴;而是由证券公司等托管机构在投资者 转让股票时 ,根据持股期限自动计算并扣划税款。
适用范围:该政策适用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即新三板挂牌公司),包括基础层、创新层及退市板块的公司。
3. 特别提示
虽然新三板与主板政策一致,但“新三板精选层”已随北交所设立成为历史。目前北交所上市公司的税收政策明确直接沿用新三板的上述税收规定,因此无论是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还是北交所上市公司,个人股东分红的个税计算规则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