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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划转的印花税和账务处理问题

2026-06-08 10:56:10
提出如下问题:
1、业务背景:我公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按账面价值划转一部分给本公司名下的一家全资子公司,已按股权划转进行了账务处理。税务局要求按非货币出资,并按办理过户时点的公允价值计算收益,递延5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东,在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2、问题:(1)此业务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财税【2024】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是否可享受免印花税?

(2)我公司已按股权划转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此种情况,是否需要调整原已处理的账务?如何调整?应根据哪个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麻烦老师抽空解答,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三、 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政策
以下情形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所属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进行行政性调整。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股权(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等)。‌

1.您公司母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符合免印花税的情况。
 财税〔2014〕116号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2.如果您公司当时确认的转让所得,与公允价值之间存在差异,那么您公司应当调整,您问按什么会计准则调整要看您公司适用的是什么会计制度或准则,这个不知的情况话,无法准确回复,要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就调整在当期,其他的需要追溯调整到发生年度。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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