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反向开票单位支付的税费税前扣除
2026-06-16 10:08:03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格,收购自然人再生资源反向开票,反向开票时需代缴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取得代办税费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开给我公司,明细表显示是各个自然人),这部分税款供应商要求由我们承担,请问我公司代缴的这部分税款能否凭完税证明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你公司代自然人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凭代办税费完税证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需同时满足业务真实性和凭证完整性要求。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