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为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海运费由代理公司全部代理,代理内容包括代理海运费、THC费用、电放费等杂费,2026年5月29日电子税务局开票更新税收分类,开具发票显示名称为*生产生活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税收分类路径为*生产生活服务(税收一级分类)-商务辅助服务(税收二级分类)-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税收三级分类)-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税收四级分类)*-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开票商品名称),在新的税收分类下,这样开具是否可以?还是分别开具*生产生活服务(税收一级分类)-商务辅助服务(税收二级分类)-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税收三级分类)-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税收四级分类)*代理海运费/THC费用/电放费/舱单费等(开票商品名称)?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说的第一种方式开票即可。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