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总分公司之间调拨办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增值税、所得税分别怎么交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总分公司之间调拨办公及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在增值税上通常视同销售需依法缴纳 ,在企业所得税上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无需纳税。
1、 增值税处理
跨县(市)调拨: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企业所得税处理
不缴纳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所得税。总分支机构之间的固定资产调拨属于企业内部处置资产,资产所有权属并未发生改变,因此不涉及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