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为销售童车及配件的制造业,其中配件正常情况下以个或套为单位对销售。现有一客户为外贸公司,一定要我方按公斤来开票,是否可以呢?如果按公斤开算不算虚开发票呢?那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不建议按公斤开具发票,实际按个 / 套计价销售,发票强行开 “公斤” 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发票,税务可定性为虚开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该行为属于法定虚开发票三类行为之首;
2024 年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把计量单位列为发票法定必填要素,第二十八条要求开票内容真实、与实际交易完全一致,第二十五条进一步明确:单价、数量、计量单位这类影响计价的项目不得随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