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对于之前43198的问题还有疑问,请答疑.
1.我司的产品是将很多直接购入的配件组装成一套控制系统再销售的,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是写控制系统的,仓库进销明细账是所购入的配件,那么销售明细账的商品是控制系统或控制柜,也是符合商业性质的会计账务处理的是吗?我司这种情况是属商业企业不是工业企业是吗?
2.销售商品的成本是所购入的材料加人工费用,没有制造费用.其他费用全部入期间费用,是营业费,管理费,财务费,其中营业费所占比列最大,请问这也是符合商业企业的账务处理是吗?
3.请介定工业企业与商业企业的差别.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其实工业与商业税法并没有明确的解释,也只是我个人的观点而已,从你本次所述的情况看,按工业帐务处理也是可以的。因为毕竟所售的商品发生了变化。
2、个人认为更符合工业帐务处理。
3、通俗点来说,主要有如下几点:
1.商业企业是纯销售货物;工业企业既生产产品,还同时销售产品
2.增值税税率不同:商业企业交17%,4%;工业企业有17%,13%,6%
3.一般纳税人资格起点不同:商业企业要年销售收入达到180万以上,工业企业100万以上即可
4.财务核算有所不同:工业企业因为有生产环节,核算比较繁琐,设立的科目比商业企业多。如:原材料核算,生产成本核算,制造费用核算,产成品核算,废品损失核算等,都是商业企业所不需要建立核算的科目。商业企业财务核算相对来说要简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