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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印公司台历笔记本等可否计入业务宣传费

2009-10-15 13:49:14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最近自制了一些插有公司图片及简介的牛皮笔记本和一些印有我公司名称的台历、笔、纪念币。

问:1、可否记入业务宣传费。

2、是否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3、若交增值税销售收入如何确定。

有相关政策规定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可以计入业务宣传费。
2、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3、按售价确定。没有售价可按成本加10%的利润确定。
依据增值税条例及细则。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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