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
我司于05年购买了房产,此房屋总共3层,我司占其中1层,房产证上房屋状况一栏中有我们实际占有的建筑面积1400平,在土地状况一栏中没有对应1400平的土地面积,只有整个园区的宗地(丘)面积60000亩。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实际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共有的,以所在宗(丘)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未经房地产登记或者房地产登记中未对宗(丘)地面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的,计税土地面积依如下公式计算:计税土地面积=纳税人的房屋建筑面积÷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宗(丘)地面积。
请问我们如何计算土地面积交纳土地使用税?开发商给了个总建筑面积税务局不能认同,需要相关证明,开发商那边说资料都在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我们去那边调资料,他们也没有宗(丘)地内所有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请问如何操作?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由开发商提供规化委员会的规划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