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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企业货物出口问题

2010-01-14 16:16:45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请教专家:我司是一家内资生产出口企业,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因业务扩大,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于是业务部门想直接从厂家购进成品后,以本公司名义出口,卖给新老客户。未经我司生产,在原产地报关及报检,不知符不符合现行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可以在原产地报关及报检。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必须是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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