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租赁企业,增值税享受10%加计扣除,今年我公司为了给别的公司融资,以买卖货物形式取得一笔资金,买卖货物过程中,取得一大笔进项税,请问,这笔进项税能加计10%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买卖货物进项税不能加计10%。不属于服务项目。
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