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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2021-08-02 17:41:3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为生产企业,非出口贸易公司。我司出口货物有自产和非自产的,非自产货物的出口是否适用免抵退税政策?非自产货物出口是否和自产一样的计算?还是有其他规定?

财税〔2012〕39号 是否是有规定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办法的是出口自产货物。不适用非自产货物出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生产型企业出口非自产产品,要符合三个条件是:
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生产型企业出口非自产产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申报退税的。申报流程和自产商品的流程原则是一致的。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根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财税[2012]39号的附件5,共74家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包括外购的商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非列名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不符合视同自产货物标准的)实行免税政策。 生产型企业出口非自产产品,要符合三个条件是: 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生产型企业出口非自产产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申报退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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