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水资源税的问题

2021-08-19 17:26:4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为内蒙古煤矿企业,现计划将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疏干水进行对外销售,应如何缴纳水资源税?内蒙古地区政策是回收利用适用税额2元/m3,直接排放适用税额5元 /m3,按上述企业情况应按哪个执行?具体依据哪条法律法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您开采用水按实际用量,计算缴纳水资源税,您公司开采后不是直接排放,用于生产并销售,属于回收利用按2元/M3来计算。具体的文件请参考以上。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