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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1-08-20 09:17:3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与共享经济平台签订服务协议,通过平台找到个人,为我司提供软件测试、软件研发技术服务费等,我司将支付给个人的费用支付到共享经纪平台后,通过平台支付给个人,共享经纪平台开票给我司,

问题1:这部分软件研发、测试费用能否加计扣除

问题2:如果能加计扣除是否是\\\\\\\"技术服务费\\\\\\\",因为技术服务费加计扣除的前提是,合同需要在科技部备案,那么我司与平台签订的合同需要备案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按以下文件规定,发票是由平台开具,这项业务不能加计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三、委托研发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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