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组织职工安全竞赛发放的奖品进入什么费用,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每个员工发放的奖品属于因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