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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到的拆迁补偿款

2021-10-09 15:30:06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一处用于出租的土地被政府拆迁使用,收到政府的拆迁补偿款(如:10万元),其中包含应支付给承租方的(如:3万元),请问:1、我公司应按哪个金额作为我公司的收入;2、此项收入是否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3、支付给承租方的款项我方应索取何种票据。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按10万确认搬迁收入,支付给承租方的确认为搬迁支出。
2.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搬迁款不用缴纳增值税。
3.凭双方的协议,打款凭证和对方的收款凭证为依据税前扣除。
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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