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根据2015年78号文,污水经加工处理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技术要求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享受70%增值税即征即退
针对标准中排放限值如何界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或那些不能享受。
现在我们签订合同标准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其中产水TDS≤1000mg/l,产水排放至当地污水处理厂,是否能够享受优惠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请按标准规定查看相关指标是否附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享受70%增值税即征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