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资产原值金额94310.93元,账载 折旧11667.80元,按税收规定计算折旧11667.80元,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94310.93元,纳税调减金额82463.13元,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金额82463.13元,这是二季度填报,三季度增加固定资产1098665.16元,填报为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资产原值金额11927960.09元,账载 折旧32926.06元,按税收规定计算折旧32926.06元,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11927960.09元,纳税调减金额1159870.03元,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金额1159870.03元,这样填写对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1927960.09这个数是怎么算出来的?设备器具享受一次性扣除税收优惠,一次性扣除就可以了,怎么会出现按税收规定计算折旧与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呢?题意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