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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税前扣除问题
2021-11-09 22:23:2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甲方,委托乙方为我公司提供产品推广服务,合同中约定乙方员工差旅费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该如何入账,企业所得税能税前扣除吗?相关增值税进项税能否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乙方员工的差旅费不属于你公司的费用,税前扣除应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不能以双方的合同约定作废税前扣除的依据。增值税进项税也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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