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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征地补偿款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2021-12-09 09:31:53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是个林业公司,以林地和林木注资,现在政府征用林地,请问企业收到征地补偿款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了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一是财政拨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收入,即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财税〔2011〕70号文件最具指导性,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是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的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贵公司上述收入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享受不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如果不符合条件就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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