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居民企业之间投资涉及的分红是否需要缴纳股息红利,如果被投资方是高新企业,投资方是一般企业,分红时是否也一样。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以上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应符合3个条件: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居民企业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处置及处置以后取得的收入。
2、依据上述规定,被投资方为高新企业只要符合上述规定是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