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房地产公司,欠业主延期交房违约金,后面和物管公司协商,用业主的物管费抵我公司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我公司再支付这笔物管费到物管公司,我公司暂时无资金,现用我公司开发的空置门面交给物管公司租赁,收取的租金由物管公司收取来抵扣欠的物业费,协定承租人的租赁发票由物管公司开具,这种是再转租模式吗?我公司还需要交纳增值税,房产税吗?税务方面正确的做法是?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协定承租人的租赁发票由物管公司开具,这种是再转租模式的,
您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房产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