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教老师,家庭农场开具的免税农产品发票的进项税抵扣的相关规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7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上述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普通发票,按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放弃免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