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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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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转让
2022-12-03 23:03:33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从个人处购买了一项专利权5万,另外支付了转让手续费100元,手续费100元取得了专利局开给对方个人的财政票据,专利权5万还未收到发票。
请问:专利权5万和手续费100是否要计入无形资产核算,手续费可以计入当期损益吗?
手续费是对方个人户头的财政票据,计入损益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可以计入无形资产进行核算。2、行政性财政收据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个人户头的不可以扣除,或者贵公司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再进行一下确认。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等到发票回来后可以一起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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