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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汇算清缴政策要点提示
发表日期:2014-11-27

  截至2014年9月28日,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国税总局公告54个,财税字文件62个,迎接挑战、抓住机遇、汇算清缴获取空间收益,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的教研组专家将部分政策新要点和新机遇点归纳如下:


32个财税政策新要点:

1、2014年是税务系统开展绩效考核管理的第一年,国税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利用汇算清缴数据,配合落实绩效考核工作。十分新鲜的税务机关绩效考核,对于企业纳税将产生怎样直接的影响?什么数据指标才是企业最要当心的?


2、对最具隐蔽性、税收最易流失且涉税数额巨大的企业股权交易,2014年重点排查五类涉税风险点。从股权投资、分红、股权变更、重组、清算等环节入手,依法落实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实现时点、金额确认、计税基础、转让所得计算等节点,企业应如何妥当应对?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方式和手段在不断创新,企业步伐如何紧跟?


3、一直存在着争议的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是否应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终于得到明确。国税总局2014年29号公告中就包括股东赠予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等情形,及合同、协议约定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作为资本金或资本公积的情况均作了规定。


4、企业在2014年发生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应以何种形式向哪一层级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国税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已废止。国税总局2014年第18号公告明确,不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


5、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允许在月(季)度预缴税款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减征、免征、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如何准确把握填报口径?比如在研发费加计扣除、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能否在季度申报时扣除?


6、实务中,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处理一直存在较大的纳税调整争议。无论加速折旧扣除,还是滞后扣除,税会产生的差异该怎么处理?企业的标准和税务的标准怎么相互适用?


7、对于商业零售企业而言,存货发生损失频率高、笔数多,为了简化程序,国税总局明确商业零售企业的存货发生正常损失可采用清单申报,发生非正常损失应采用专项申报,那么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如何划分?如何把握“单笔”、“单项”?


8、为严防企业通过对外支付费用转移利润,2014年7月底国税总局要求各省对企业十年间(2004-2013)向境外关联方支付大额服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八大方面严管,企业应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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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冬的寒冷难以抵挡会员们的学习热情,大成方略黑龙江、吉林、辽宁以及大连分公司的汇算清缴培训持续火爆,学员们人气高涨,现场参会人数超过了报名人数,场场爆棚!

 

  为什么年底越是忙的时候,学习的人却越多?

 

  一家会员单位的财务领导道出了自己的心声:“越是忙,越要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己应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好提前管控!要是等到税务机关明年来培训,到时手忙脚乱,哪有时间去做调整,再说税务机关他们自己的任务都没有完成,怎么可能站在企业和企业财务的立场上来给我们培训呢?”

(图中照片为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北方区各汇算清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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