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汇算清缴疑难点处理
开始时间:2016-01-15 09:00
结束时间:2016-01-15 11:20
讲 师: 陈艳
【课程大纲】
第二版块:商品流通企业收入确认的疑难点处理
1、公司向新客户收取场地费如何申报纳税?
2、企业将购买商品时取得的包装物再销售如何申报纳税?
3、经销企业从生产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应如何征税?
4、商业零售企业采取联营、代销经营形式的,纳税义务的判定问题
5、销售购物卡、提货卡、储值卡、一卡通等价值型提货凭证销售货物如何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6、商业企业一次收取三年期租赁费如何确认收入,可否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7、企业接受捐赠所得、对外投资的资产评估增值所得如果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的,是否允许在5年内递延纳税?
8、公司请客户评尝红酒所耗红酒是否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是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
9、企业外购赠品提供给经销商,由经销商负责市场推广中的免费赠送事宜。该提供赠品的行为是否可以确认为视同销售?
10、公司为了便于销售在外地设立了仓库,移送货物的行为有没有税收风险?
11、公司为提高知名度而印制宣传资料(传单和广告手册)向公众发放,是否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网络销售以现金券直接抵货款如何确认收入?
13、上级工会返还的工会经费,是否作为企业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14、手续费是否需要并入企业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15、企业购买各类理财产品取得收益,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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