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汇算清缴疑难点处理
开始时间:2016-01-22 09:00
结束时间:2016-01-22 11:20
讲 师: 陈艳
【课程大纲】
第四版块:商品流通企业税前扣除的疑难点处理
(一)工资薪金及福利费税前扣除疑难点处理
1、企业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是否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
2、企业在节日发放的节日费以及聚餐、抽奖、答谢酒会,如何在税前扣除?
3、把握福利性补贴的税收政策最新变化
4、对于企业支付的的员工辞退补偿金是否能作为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的税前列支计算基数?
(二)福利费支出税前扣除中的四个疑难问题
1、关于国税函【2009】3号文件中的福利费范围问题,文件中的列举内容是部分列举还是全部列举?如不在列举范围之内的福利费,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2、某企业未办职工食堂,而是统一由外单位统一送餐,是否需要与供餐单位签订合同?还是可凭餐饮业发票直接扣除?
3、职工食堂承包给个人管理,企业按职工就餐的次数定额进行现金补贴,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4、企业组织员工旅游,旅游费是否能税前扣除?
(三)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及差旅费税前扣除的疑难点处理
(四)通讯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五)私车公用的税前扣除问题
(六)利息的税前扣除问题
(七)劳保支出(工作服)税前扣除中的疑难问题
(八)佣金及手续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九)跨年度支付销售折扣企业所得税应在哪个年度扣除?
(十)商家支付银联公司手续费未取得合法凭证能否允许税前扣除?
(十一)租入店铺的装修费用的摊销问题
【课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