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主营业务成本的选取时间对税务的影响?

2010-08-29 17:09:1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家是矿产品加工企业:每个月月初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处理是借:应收账款1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170 我是在这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还是等到月末再结转成本?在确认完收入后至月末结账前,期间发生的生产成本金额会结转到库存商品中,而我在月末前提取的库存商品的单价会和月初确认收入时的单价不一致,这样计算出来的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也会不一样,我应该如何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这样选择时间的差别会不会影响税务方面的检查?会计上对于这方面有什么要求?希望具体讲解一下?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等到月末再结转成本。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入库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入库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加权单价=(月初结存货成本+本月入库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入库存货数量)

帐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