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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问题

2012-10-31 18:43:3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医药制造企业,目前的股东A(持有100%股权,法人股东)想把股权全部转让给股东B,A和B的股权为同一股东持有且都为控股,这样的股权转让涉及税收问题吗?在办理股权转让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财税【2002】第191号)。
2、按0.5‰税率缴纳印花税(国税发【1991】155号)。
3、企业所得税处理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4、应该注意的是: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这样使得未分配利润转化为资本利得,应体现在股权转让价格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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