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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捐赠税前抵扣问题

2012-11-27 15:37:32
提出如下问题:
1.我公司需要向地方红十字会捐款,公司今年可能亏损,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扣除比例如何?

2.以股东个人名义向地方红十字会捐款,能否在捐款的当月,从其工资、薪金中扣除,再交个人所得税呢?是全额扣除还是按比例扣除?如是按比例扣除,那么比例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亏损年度捐赠额不能在税前扣除。盈利年度按利润的12%在税前扣除。
2.以股东个人名义向地方红十字会捐款,可以在捐款的当月,从其工资、薪金中扣除,再交个人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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